近日,国家卫健委发布公告,新版出生医学证明自4月1日起启用。
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》规定的法定医学证明文书,主要用于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的自然状况和血亲关系,是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、新生儿获取国籍和接受保健服务的重要医学依据和凭证。广饶县人民医院可以为在本院出生的新生儿办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,办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前为宝宝取好名字,便于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的顺利领取。
办理对象:本院分娩的活产儿
办理流程:
一、现场办理
1、分娩后准确填写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首次签发表;
2、出院前凭婴儿父母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首次签发表到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办理处申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。如领证人非婴儿母亲本人,需提供婴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3、如出院前婴儿姓名或其他必需信息尚未确定,请在确定后到本机构申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,也可关注“广饶县人民医院”公众号进行手机端申领办理。
办理时间:每周一至周五下午,节假日休息。
办理地址:广饶县人民医院产科五楼出生医学证明办公室
联系电话:0546-6926502
本项收费标准:免费办理
二、线上办理
关注“广饶县人民医院”公众号—左下角微官网—“出生医学证明”申领入口—输入母亲身份信息—人脸识别—输入父亲身份信息—人脸识别—录入新生儿姓名—核对新生儿出生信息,准确无误后—母亲手签姓名—选择邮寄方式(京东或邮政)。
注意事项:
1、按照国家规定,婴儿姓名或其他信息不全的,不予办理。
2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换发流程,请到签发室询问或电话咨询。
3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请在一个月内前来领取或办理。
4、请慎重为您的宝宝起好姓名(避免生僻字),《出生医学证明》一经打印,不得更改。
5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打印后,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由户口登记机关保存,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不得私自拆切。
6、办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应由新生儿母亲亲自签字,领证人应为新生儿母亲。
7、保存时不要用塑料封皮及压膜,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字迹会被粘掉。
8、出生证明为新生儿重要证件,资料必须真实提供,一经打印不得更改,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打印后果自负!!!